旅游局落实县加强城市管理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会议精神,提前备战摄影大展和十一黄金周。按照会议要求,旅游局积极部署各项工作,出台具体方案和细则。
一、旅行社管理。对旅行社各类经营手续进行检查,对虚假广告、超范围宣传和经营以及有损平遥古城形象的内容进行处罚;规范整顿旅行社门市部,对旅行社内设机构?D?D接待部(包括营业部、门市部等),实行核准备案制度。
二、导游人员管理。规划设计游览线路,加强日常监管,两节期间设立现场咨询投诉处。
三、旅游饭店、客栈管理。组织旅游饭店、客栈的全体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教育;要求各星级饭店、客栈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自查;组织专人对星级饭店、客栈按标准突击检查并在全县进行通报;设计制作并在各星级旅游饭店、客栈安装平遥古城旅游免费资料索取柜台;对申报上星的饭店、客栈加强指导,严格标准。
四、古城标志、标识。全面调查摸底,设计制作并确定古城及周边的标志、标识的设置位置。
五、星级旅游厕所管理。对南大街等九处星级旅游厕所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教育,对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确保各类设施的完好,对违反规定的管理人员要严厉查处。
六、居民旱厕。对古城内主干街道的居民旱厕进行摸底工作汇总,写出情况报告,对未改造的旱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规划进行治理。
七、旅游景区(点)管理。组织旅游区(点)的全体人员进行培训,创新管理者的经营理念,提高服务,对景区(点)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保障设施、设备的完好;完成大南门外临时停车场环保厕所配置工作;查处各类投诉事件,保障游客利益。
以上各类措施分别用三个阶段完成,具体时间为9月5日前、9月15日前和2007年5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