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池管委会干部参加《风景名胜区条例》
宣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0月30日上午,国家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北京召开《风景名胜区条例》宣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在全国设立了30个分会场。阜康市委副书记、天山天池管委会主任迟文杰、天池管委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李品,综合办公室主任王琪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了宣贯工作会议。副主任刘建航带领副处级以上领导和部分干部共30人参加了乌鲁木齐分会场的宣贯工作会议。
会议由建设部部长汪光涛主持,副部长仇保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春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四川省、安徽省建设厅、山东省泰安市政府、卢山管理局、峨眉山管委会的代表在会上发了言。
《风景名胜区条例》是在1985年颁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定的,2006年9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行。
《风景名胜区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不断促进风景名胜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