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作协议书
甲方:浙江莫干山风景区旅行社
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旅游事业,双方就组团莫干山风景区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莫干山风景区的门票设置:
票价为人民币65元/人,含莫干山风景区所有景点(旭光台、武陵村、剑池、白云山馆、华厅、毛泽东下榻处、怪石角公园)。
二:乙方享受门票优惠办法:
(一)、常规团队优惠政策:
1、优惠价50元/人。
2、每年发团量达210—500人次的,超过200人次以上部分年底返利1元人
3、每年发团量达501—1000人次的,超过500人次以上部分年底返利2元人
4、每年发团量达1001—2000人次的,超过1000人次以上部分年底返利3元人
5、每年发团量达2001人次的,超过2000人次以上部分年底返利4元人
(二)、特殊团队的优惠政策:
1、教师团、大学生团65元的统票7.5折优惠。老年团(凭身份证女50周岁,男60周岁)、中学生65元统票6.5折优惠。小学生65元的统票5折优惠。
2、特殊团队不享受返利
三、购票方法:凭本旅行社行程单方可享受以上优惠条件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应积极宣传组织客源,全力推荐莫干山风景区。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沈东霞代表签字:
电话:0572—86652188665228电话:
传真:0572—8665238传真:
地址:德清武康中兴南路214#
备注:1本社导游可在莫干山山下104国道武康段转盘处或杭宁高速莫干山口子出口处接团(至景区约1小时)。
2导服费每团60元/团.天。
3可帮助落实房间,双标房60—100元/人(周五周六略高),以一团一议为准。
4景区小交通6元/人。